1.负责研究营商环境促进政策,制订营商环境促进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;统筹、协调、考核各单位投资促进工作;负责投资促进环境宣传;
2.负责推进“放管服”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,牵头组织实施“承诺即开工”相关事宜;
3.统筹解决全区重大产业项目在引进、审批、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,加快项目落地步伐;
4.负责组织实施、统筹推进重点企业投资建设项目的定制式审批服务工作;
5.负责接受项目单位咨询,协调待办事项,对涉及管委会各职能部门需办理事项进行跟踪、督办;
6.负责入区项目审批和管理工作,并负责将重大项目纳入上级重点项目计划;
7.负责园区企业生产经营中相关事项的协调和服务,受理企业反映问题和意见建议,常态化开展“四送一服”工作,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问题;
8.完成党工委、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负责对接市民营经济促进局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的联络、协调工作。
归口管理项目建设服务中心。